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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“玛雅房屋”涉嫌假商标 一加盟商索赔10万元

来源:国际加盟作者:国际加盟时间:08-05-18 点击:

近日,一加盟商将“玛雅房屋”告上法庭,请求赔偿商标权使用费等经济损失10万元,并退还加盟费、保证金10万元。 

 

  交10万元加盟“玛雅房屋”

 

  在起诉状中,来自内蒙古的王女士表示,2006年7月,她与陕西玛雅房屋中介有限公司签订了“玛雅房屋加盟店连锁经营加盟合同书”,获得了该公司在西安的加盟权。

 

  “合同上盖有‘玛雅房屋’的印章,我还特别注意到,该印章上的‘玛雅’旁印有R标识。”王女士说,支付8万元加盟费,签订合同后,她就在西安市雁塔区租房,开始从事房地产信息中介服务。

 

  根据起诉状,王女士与陕西“玛雅房屋”签订的加盟合同有效期是2006年7月3日-2012年7月2日,为期6年。在交了加盟费后,她又支付给该公司2万元保证金。同时,每月还要支付2500元的品牌使用费。

 

  王女士说:“加盟后,该公司只要加盟了就不管理,导致我每月损失严重。”今年年初,王女士偶然发现,“玛雅房屋”并没有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取得商标权。

 

  据王女士的代理人马宗林律师查询得知,“玛雅房屋”商标是在2004年8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的,直到2007年11月才通过初审,今年2月进行为期3个月的注册公告。也就是说,如果无人提出异议,“玛雅房屋”要到今年5月份才能取得商标权。

 

  “在加盟合同里,对方明明称已经在国家注册,取得了商标权。”王女士说,在“玛雅公司”里,使用的纸张、办公用品等上面都有“玛雅房屋”及R标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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